宋都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资料图】
3月21日宋都股份(600077)公开信息显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建午、执行总裁汪庆华、副总裁陈振宁、郑羲亮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未披露2021年至2022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的大额关联资金往来;二是公司未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之间的关联交易;三是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过有关决策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公司对重大对外投资进展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是公司独立性及财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宋都股份、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郑羲亮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宋都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宋都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8.13亿元,同比上升44.83%;归母净利润-1.47亿元,同比下降340.84%;扣非净利润-7754.31万元,同比下降170.3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16.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5亿元,同比下降210.9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388.36万元,同比下降4140.94%;负债率86.23%,投资收益2996.7万元,财务费用2.02亿元,毛利率13.18%。
宋都股份(60007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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