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报道:昊志机电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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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昊志机电(300503)公开信息显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汤丽君、总经理汤秀清、副总经理肖泳林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资金占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昊志机电于2022年8月27日、9月28日先后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新后)》显示,昊志机电子公司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于2020年11月27日以预付款名义向深圳市精时达智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支付2,000万元,于2021年7月14日、10月11日、10月19日、11月12日以预付款名义向深圳市瑞剑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支付2,550万元,上述款项实际上均被公司控股股东汤秀清用于归还借款,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述占用款项先后于2020年末、2021年末全部转回显隆电机账户。

处罚决定如下: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4条、第12.5条、第12.6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汤秀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汤丽君、时任财务总监肖泳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昊志机电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昊志机电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33亿元,同比下降22.3%;归母净利润3397.29万元,同比下降79.78%;扣非净利润1201.93万元,同比下降91.87%;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28.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2.17万元,同比下降98.0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64.97万元,同比下降119.35%;负债率51.62%,财务费用2419.21万元,毛利率37.63%。

昊志机电(300503)主营业务:包括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机器人(300024)核心功能部件和高速风机及配套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配套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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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昊志机电 同比下降 通报批评